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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脑子寄存处)

这是一个以武为尊的大陆,名为乱武大陆,混杂着种花家古代的各个朝代。

而秦汉唐明四国的交界处,被称为混乱城。

在安闲客栈没落户之前,这里确实如同城池名字是一片混乱。

直到安闲客栈的夫妻俩到了混乱城后,混乱城却成了整个大陆武者们的一片净土。

“好大儿,你的喜事来咯,哈哈哈!”

李辰骁大笑着从客栈后门进到后院,对着在树下,躺在摇椅上乘凉的少年喊道。

只见这位少年长得眉清目秀,丰神俊朗一对剑眉星目(只比各位读者大大差那么一丝丝)。

这便是从蓝星种花家穿越过的李清风。

原本就是种花家最强部队的三号人物,因厌倦了打打杀杀,自己就跑去当了个炊事班班长。

结果在一次回孤儿院的时候,看见一辆大货车即将撞上了一个小孩。

奋不顾身的就冲过去推开了那个小孩子。

只是小孩子得救了,而他却穿越了。

穿越过来十五年,倒是满足了他想当条咸鱼的梦想。

而原主李清风因为三岁那年看见一个瓷娃娃一样可爱的小丫头落水后,因为周围没有大人在场,原主便毫不犹豫地跳河救人去了。

原来的李清风很自信的认为自己天生神力,毫不犹豫得跳下去把那小丫头先送到了岸上。

结果自己因为后劲不足溺水身亡了,被人捞上来的时候本书猪脚就已经魂穿过来了。

“啥玩意?”李清风刚喝了一口茶,直接喷了出来,好悬差点没从凳子上摔下来,

“不是老爹你再说一遍,什么鬼!?”李清风不敢置信的冲着李辰骁吼道。

“还记得你三岁那年救的叶家的那个小丫头吗?人家爹娘不是非要跟你订娃娃亲嘛,现在人姑娘可是大陆红颜榜第一名呢。”

李辰骁冲着李清风挑挑眉,一副贱兮兮的表情,露出一个男人都懂的眼神。

李清风无语的看着自己这不着调的老爹。

你说你老人家好歹是大陆腾龙榜第五的强者。

手里更是有着神器榜第九的霜寒战戟,能跟秦国那个人屠叫板。

跟着唐国皇位上一起造反的存在,咱有点高手风范行不行啊。

“就是那个小时候跟在我屁股后面风哥哥长风哥哥短叫着的小鼻涕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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